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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整版丨从“33条”看宁波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真招实策 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续攀高峰

作 者:1,2,3,4,5时 间:2023/10/16 1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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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宁波日报4、5两个热点整版以《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续攀高峰》为题,报道从“33条”看宁波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真招实策相关情况,全文如下:

从“33条”看宁波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真招实策

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续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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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宁波市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33条”)的出台,宁波这座民营经济大市,正通过降本减负、优化环境、解难助力,进一步提升政策措施的“穿透力”。
七大类33条政策,看似精简扼要,实则干货满满,蕴含民营经济生生不息的蓬勃活力、创优攀高的强劲动力。
如何在政府侧优化服务供给,让各类政策“精准直达”?如何让政策既简洁直白,又能直达当前企业的“痛点”?如何让民营企业真正有获得感?
围绕这些问题,宁波以企业和企业家实际感受为标尺,以民营企业最关切的诉求需求为切入点,在政策拟定过程中经过了反反复复的研究与探讨。
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广泛征求民营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背后,是宁波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满满诚意。
据市委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共收到各方意见建议488条,对所有的意见建议作了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对部分没有直接采纳的意见建议,则逐条转相关部门单位研究,让他们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或落实。
没有套路,少有虚言,力挺民营经济,宁波已吹响了冲锋号。

让环境“致广大而尽精微”


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离不开环境的持续优化。
多地实践表明,一个区域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
好的发展环境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翻开“33条”,总共七大部分,环境篇七中有三,分别是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浓厚氛围;全文涉及114个政策点位,其中营商环境政策点位38个,恰好三分之一,分量不言而喻。其着墨的重点,传递的也是一个明确指向:民营经济之壮大,终究受益于环境之优越,在于一个又一个微观主体的“体感温度”。
先看市场环境。
宁波是无可争议的民营经济大市。大市之大,也有大市之重。这要求宁波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针对市场环境,‘33条’有一串前缀,分别是‘高水平构建’与‘公平透明有序’。”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前者指向“怎样建”,后者指向“建什么”。
比如“公平”对应的是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待遇平等“四个平等”;“透明”“有序”指向的是“亲清”政商关系,是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等方面从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
具体到“33条”里,关于优化市场环境的想法、办法、做法,被表述为一组组“3”举措:
在经营主体地位上,做到3个“一视同仁”: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上一视同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招投标一视同仁;民营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各类科创平台孵化转化项目、拟上市企业首次公开募股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享受招商引资政策一视同仁。
在维护企业权益上,明确3个“不得”:除法定外不得对民营企业采取失信惩戒措施;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
在土地要素供给上,推动3个“即需快供”:对“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强链补链延链项目、链主型企业融通发展项目、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用地实行“即需快供”。
在融资支持上,实现3个“确保”:确保新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占新确保发放企业类贷款比重不低于50%、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全部制造业贷款比重不低于40%、确保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组合拳”出击,有理由相信,锚定“一流标准、一流示范、一流口碑”目标,宁波定能以更硬核的执行,聚力打造更适宜的亲商安商大环境。
再看法治环境。
“‘33条’给出的‘解法’是创新服务监管,围绕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以公检法等领域的良性互动,稳定经营主体的信心,提升整座城市的营商环境和制度竞争力。”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宁波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聚焦聚力全方位、多维度监督履职,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平等保护涉案各方合法权益到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从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到引导涉案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合规管理;从督促主管部门全面履职到开展类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推动构建公正透明、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处理问题、化解纠纷,优化服务、加强监管,重在疏而不是堵。更具体地看,“33条”给出的办法是六个“一”:加快构建线下线上一体的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鼓励金融机构“一链一策”提供针对性金融支持;对企业或其管理人在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信情况给予宽容帮助,实行信用修复“一口办理、一次办成”;实施“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聚焦涉企高频高危领域,推进“一件事”综合集成监管;巩固提升“多测合一”改革成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一个个数字背后,是一项项做“实”抓“细”。人们深知,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其持久的效应,势必来自驰而不息的改革,来自政企同心,一道在最精微处用力,服务最广大的民营企业,一同奔向最宏大的目标。

既全面呵护又培优育强


民营经济要发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与培育。“33条”对于企业的培优育强,同样诚意满满。
“一棵幼苗要成长为参天大树,需要不断地为其提供给养,使其在充分的阳光雨露中茁壮成长。”在市经信局企业培育与产业合作处处长朱立富看来,民营经济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通过培育、服务、引导、带动,引领广大中小企业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最终实现由小到大、由大到强的转变。
此次“33条”对民营企业由小到大、由大到强的过程进行了全面梳理,既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也对培育一流企业梯队给予了支持。
比如,在一流企业梯队培育方面,“33条”明确,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首次入选国家级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创优攀高。
在支持中小微企业方面,“33条”明确,我市将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做好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提升辅导工作,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完善“甬易办”等涉企服务平台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的功能,促进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政策“免申即享”,确保政策兑现无障碍;完善中小微企业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清理机制等8方面政策举措,全力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33条’的出台,给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在宁波市电工电气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家康看来,“33条”力度大、政策全,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茁壮成长的阳光雨露。
以民营企业关注的研发创新相关政策为例,“33条”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年度研发经费增量部分,按10%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合体,对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相关科技计划的,按国家支持经费给予1:1分类配套支持;定期发布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对认定为国际、国内、省内的“三首”产品的,按规定给予分档奖励和保费补助。
“33条”同样明确了民营企业在数智化、新能源化、平台化、组织化、品牌化转型方面的相关政策,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这些都是民营企业最关注、最需要的政策,不仅提振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也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方向。”李家康说,比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鼓励民营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全链条改造;支持民营企业加大绿色低碳改造和新能源化转型升级力度,参与用能权、碳排放权和碳汇交易;鼓励平台企业与园区、行业协会、产业集群合作,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平台化融合、网络化协同。
助力民营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拓展国际贸易;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33条”的出台,让宁波安佳卫厨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如金信心倍增。他说,“33条”中的变与不变,让他看到了政府部门扶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比如,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支持认证机构简化出口转内销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适当减免认证费用等政策,对于一家重新进入国内市场、着力打响品牌的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除了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外,“33条”在支持民营企业拓展国际贸易上,也是干货满满。比如,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政策覆盖面,支持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建立健全与各国驻华使领馆的长效沟通机制,进一步发挥APEC商务旅行卡效能;积极参与省“丝路领航”行动计划,大力培育民营跨国公司等举措,这些举措将为民营企业勇闯海外市场提供保障。
与此同时,深化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水水联运中转离港确认模式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船舶开展内外贸货物同船运输、同步作业;引导企业更大力度参与“一站两仓”新型外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集成式服务等政策,也将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贸易便利化水平。

从硬核要素支撑到柔性力量注入


新时代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仍然至关重要。
用地排在首位。按照“33条”,宁波将合理保障企业发展用地。这一点,有两项政策十分抢眼。即:
对“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强链补链延链项目、链主型企业融通发展项目、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用地,实行“即需快供”;支持工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供地方式投向民间投资项目,工业用地用于保障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80%。
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处处长范达看来,这是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统配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用林用海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统筹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历年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尽最大努力、最快速度、最优服务保障民间投资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现。
接下来,宁波还将制定工业用地二级市场管理办法,明晰转让条件,严格转让监管。开展“交地即交证”“竣工即发证”“交房即发证”改革,全面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支持产业用地“带押过户”,提升不动产登记办事便利度。
用能统筹调度。
“我们将统筹用好能耗指标,支持民间投资大项目。”市能源局节能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聚焦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梳理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用能需求,加强市、区(县、市)会商和部门联动,实施提前介入、定期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遇到的用能问题。
按照“33条”,统筹用好能耗指标,宁波每年将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不低于70%。允许35千伏及以上的工业商业用户自主选择参与电力批发交易,鼓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协同用户企业降低用电成本。
此外,在天然气方面,宁波将推动城燃、大工业用户与天然气上游资源方开展直接交易和集团化采购。支持民营企业依托浙江省排污权交易平台参与排污权跨区域交易。
人才是企业发展之根。民营企业是宁波集聚人才的主力军,但高端人才引进难、实用人才评价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民营企业。针对这一瓶颈问题,新政专门进行了集中梳理和突破。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李宁介绍,近年来,宁波建立了“通则+专项+定制”的人才政策体系,以真金白银支持民营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特别是创新推进“人才谁使用谁评价”改革,赋予民营企业更大的人才评价自主权。对获得民营企业认可的人才,以后将不看学历看能力,不唯帽子看贡献,变“政府评人才”为“市场说了算”,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引才用才活力。
“33条”里明确强调,宁波将赋予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人才评价、职称评审自主权,科学调整设置职称申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管理创新、技术革新方面贡献突出的在职人才,可分别认定为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并可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与此同时,宁波将继续深入实施甬江人才工程,对民营企业申报入选甬江人才工程的人才和团队项目给予支持,畅通各类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的渠道。
引人更要留人。这一方面,宁波将持续优化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供给和服务。包括升级推出“灵活保”2.0版,按规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推进民营经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实施“一人一技”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支持通过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式建设公共实训基地。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除了硬核要素支撑,还需更多柔性力量的助力。
从“33条”中,我们可以看到,宁波将实施新时代甬商新锐培养计划,推进“甬商青蓝接力工程”;加强“亲清健康指数”综合评价和结果运用,创建全国亲清政商关系创新试点城市;构建完善线上线下一体的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完善“甬易办”等涉企服务平台,打造更加便捷、更有温度的政务服务……
“我们要推进‘民营经济人士之家’等平台建设,引导发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市工商联主席宋汉平表示,市工商联将以“走企连心”为牵引,打造政企连心联动促发展的桥梁纽带;创设“亲清思享会”、甬商大讲堂、产业共同体等平台,形成民营企业联动融通发展的大格局,打造惠企服务集散地,催生创新变量,让服务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小扶优银企“双向奔赴”


金融机构与企业共生共长、相互成就。一直以来,宁波的金融机构将民营企业作为产品创新、服务提升的重点,把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
在此次新出台的“33条”中,金融机构作为拓渠引水、提供源头资金的主力军,不但要加大“支小”力度,破解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等“老大难”问题,还要探索“扶优”路径,发挥“多跨协同”大金融优势,为发挥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做大做优本土资本市场等新领域提供新支撑。
关于“支小”。宁波民营企业众多,其中又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为了强化民营企业发展要素保障,这次出台的“33条”强调,要加大民营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健全金融服务长效机制,让民营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鼓励金融机构“一链一策”提供针对性金融支持;确保新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发放企业类贷款比重不低于50%、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全部制造业贷款比重不低于40%、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针对性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长效机制,着力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拓宽民营中小微企业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小微专项债、资本补充债发行力度,积极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加快培育本土“链主”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成长。
人行宁波市分行提出,根据“33条”要求,将进一步提升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着力提升民营小微主体获得信贷便利性: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滴灌和导向作用,引导信贷资金直达民营小微领域;深入推进新一轮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梳理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贷户名单;开展新一轮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提升专项行动,大力推广固定资产贷款、中期流贷、融资租赁等中长期融资模式;推动降低中长期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对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让利。
关于“扶优”。近年来,宁波民营企业勇立潮头、抢抓机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断涌现。这次出台的“33条”指出,要强化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发展要素保障;要创新多元化金融支持方式,迭代实施“凤凰行动”宁波计划,深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帮助更多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将就上述两个方面拿出真金白银,以真情实意推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做优做强。
人行宁波市分行将深入开展“金融助科创·驱动新发展”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构建政策、机构、考核、产品“四位一体”科创专业服务体系,全面强化金融保障;梳理“专精特新”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名单,遴选“科技金融服务顾问”开展精准融资对接。根据科创企业轻资产、重投入、长周期的特征,提供全周期、全链条、全方位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凤凰行动”宁波计划,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引领和扶持力度,抓住全国首批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和“专精特新”专板、开板两大机遇,进一步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和苗圃作用,高标准建设“专精特新”专板,通过绿色通道、公示审核等创新渠道,实现三四板制度型对接,抢抓高质量建设北交所机遇,加快宁波企业上市步伐。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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