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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联】宁波市盐城商会着力构筑“亲”“清”政商关系

作 者:秘书处时 间:2017/9/22 9:18:28

转自:宁波市工商联发布于2017年9月22日

9月16日,宁波市盐城商会第一届七次理事会暨中秋联谊会在商会隆重举行。宁波市盐城商会会长薛东升参加会议,商会顾问、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就围绕如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 “清”政商关系,促进“两个健康”发展,商会组织引导会员企业合理规范化经营,与会领导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建议。

会议中,商会顾问殷明、原海曙区政协科教文卫体主任殷明同志从“企业要规范、情况要熟悉、联系要紧密、发展要借力”这四个“要”深刻解读“亲”“清”政商关系,并希望宁波市盐城商会要“和谐进步、履职履责”。在这个平台上,要引导企业自觉维护市场经济规律和秩序,自觉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公平竞争,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发展环境;引导企业家崇尚文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引导企业家,在经营发展企业的同时,更好的参与回报社会,让非公企业在参与光彩事业和“精准扶贫”过程中实现社会价值,履行社会责任。

薛东升会长强调,商会作为政府与企业间联系的纽带与桥梁,在目前的经济形势新常态下,商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要明确商会对会员企业的服务方向和服务功能。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会员企业要遵章守纪,守法诚信,清白无私、正大光明搞好经营生产。新型的政商关系,“亲”“清”二字,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官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他们多关注、多关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是对我们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地位、作用的充分肯定,对我们民营企业的发展给予了更多的鼓舞,我们必须要坚定信心。

宁波市盐城商会秘书处

侯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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