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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系列解读【八】 | 企业如何享受金融扶持

作 者:1,2,3,4,5时 间:2020/4/9 16:45:41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充分享用近期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类惠企政策,商会将陆续为相关企业提供各项惠企政策的解读和答疑,重点包括税收优惠、社保公积金减免、财政补助、金融扶持、用工补助、科技补助、能源物流及其他等内容版块。企业朋友如在政策执行中有任何疑问,可以留言给我们,也可以免费咨询专家老师,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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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持篇


Q:

1、 我们公司受这次受疫情影响较大,贷款利率方面是否有相应的优惠措施?

A:

根据甬政发〔2020〕2号第三条规定:政府部门将引导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地区经济、服务小微企业,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鼓励市内银行法人机构按照总规模100亿元额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3个月利息,每户最高可享受100万元贷款免3个月利息的优惠。同时,鼓励市内银行分支机构积极向总行争取政策,对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给予减免息优惠。



Q:

2、我们是一家外贸出口企业,疫情期间,为规避买方违约风险,我们提高了出口信用保险额度,对此政府部门是否有相应优惠政策?

A:

根据甬政发〔2020〕2号第十六条关规定:鼓励企业通过加保出运前保险规避买方违约风险,市本级对出运前保险保费扶持比例提高到50%。加快信保理赔进度,简化相关手续,对受疫情影响的相关案件,信用保险机构的定损核赔时间缩短到2个月以内。



Q:

3、我公司近期准备上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疫情期间是否有优惠政策?

A:

根据甬政发〔2020〕2号第十四条规定: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免收小微企业2020年度挂牌服务费、托管登记服务费、开户服务费和交易过户费。



Q:

4、 本次受疫情影响较严重企业,涉企的保险是否有减免规定?

A:

按照甬政发〔2020〕2号第五条规定,保险机构对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等涉企险种不得盲目拒保或中断承保。第十三条规定,在6月底前对全市中小企业投保的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关税保证保险、政府统保平台出口信用保险等险种,实现平均降费20%以上。如出口企业资金困难,适当延后保费缴纳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Q:

5、我公司的银行贷款将到期,受疫情影响,筹资还本压力较大,政府对信贷方面是否相关扶持政策?

A:

根据甬政发〔2020〕2号第五条规定:市政府规定各银行金融机构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制造业和民营企业新增贷款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市内银行法人机构对2020年4月30日前到期小微企业贷款可实行无还本续贷,续贷期限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贷,优先保障其本年度到期贷款的续贷需求。



Q:

6、我公司因疫情影响,资金出现较大压力,请问对融资担保费这方面是否减免政策?

A:

根据甬政发〔2020〕2号第十四条规定:2020年6月底前,两家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全额免除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担保费,对其他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减半收取担保费,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免收区县(市)合作担保公司再担保费。区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和纳入再担保体系的民营融资担保公司要将相关减免优惠传导至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并在此基础上主动减免相关费用。



Q:

7、我公司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请问是否有贷款利率优惠?

A:

根据甬政发〔2020〕2号第四条规定:对于符合人行相关政策要求的企业防疫产品应急需求,给予专项优惠利率支持,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市经信局等相关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至少再低30%,贷款利率在3%以下,可以采用信用贷款。



Q:

8、我们是一家小微企业,受此次疫情影响,企业贷款即将到期难以偿还,银行对此是否有展期的政策?

A:

根据甬政发〔2020〕2号第五条:规定市内银行法人机构对2020年4月30日前到期小微企业贷款可实行无还本续贷,续贷期限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贷,优先保障其本年度到期贷款的续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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