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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市工商联“示范商会”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 者:秘书处时 间:2017/5/5 9:38:05

甬联〔2013〕52号    2013年12月2日

各县(市)区工商联:

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市工商联“示范商会”创建活动的工作意见》和市工商联年度工作安排,拟在今年年底前,对各县(市)区工商联上报的“示范商会”候选单位进行全面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2013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评范围

各县(市)区工商联上报的“示范商会”候选单位。

三、考核内容

按照《关于开展宁波市工商联“示范商会”创建活动的工作意见》(甬联[2013]9号)及宁波市工商联“示范商会”考核指标细则,围绕领导班子、服务机制、商会实力、制度建设、社会责任等五方面内容进行量化评分(详见附件)。

四、考评方式

在各基层商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工商联抽调各县(市)区工商联负责人组成考评组进行对口检查,考评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被考评单位进行量化评分。市工商联汇总统计各考评组的得分,提出“示范商会”的初步名单,提交党组和主席办公会审定。

五、分组名单

考核评比分4组进行,由市工商联各部室负责人和县级工商联有关负责人组成。

第一组:余姚裘皮城商会、朗霞街道商会;海曙西门商会、望春商会;北仑新碶商会

负责人:叶明全

人员组成:王  萍、慈溪、镇海、江东工商联负责人

第二组:慈溪庵东商会、新浦商会、龙山商会、匡堰商会;镇海骆驼商会

负责人:徐小华

人员组成:徐  洁、余姚、江北、北仑工商联负责人

第三组:奉化岳林商会、象山西周商会、江东东胜商会、东郊商会

负责人:乐  敏

人员组成:李安奎、宁海、海曙、鄞州工商联负责人

第四组:鄞州姜山镇商会、咸祥镇商会;宁海跃龙街道商会、深甽街道商会;江北白沙商会

负责人:汪剑莹

人员组成:傅卫国、奉化、象山工商联负责人

六、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商联12月5日前将参加考评组的各县(市)区工商联负责人名单报送市工商联会员部。联系人:王  萍,联系电话:87176062。

附件:宁波市工商联“示范商会”考核细则量化评分表


附件

宁波市工商联“示范商会”考核细则量化评分表

申报单位:

项   目

明   细 分 值

标准分

自评分

考评组评分

领导班子

班子团结(5分),决策民主(3分),廉洁自律(4分),建立党支部(6分),支部与商会班子

工作协调(2分)

20



服务机制

建立2个以上有效服务平台(15分),为会员服务成效明显,会员反映好(5分),为地方经济发

展贡献大(5分)

25



商会实力

建立会馆(会所大厦)(10分),经费保障有力,有持续发展能力(5分),会费收缴率100%5分)

20



制度建设

完善规章制度(装订成册)、上墙公布(5分),民主治理结构完善,执行有力(5分),规范

运作(6分),档案健全(2分),会刊信息、网站(2分)

20



社会责任

有效承接相关社会管理职能(10分),积极参与

社会公益事业(5分)

1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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